知识产权、合同事务、刑事辩护
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8522508271
律师简介: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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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找到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申请仲裁时收集这些证据可维护权益,且单位超一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一般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去法院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劳动仲裁一般需45天,案情复杂可延长15天。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进入法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为6个月;一审不服上诉进入二审,法院会在3个月内审结。整体时间受案件具体情况影响。

若劳动仲裁时不知道老板信息,可通过劳动合同获取,若没有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中也可能包含相关信息。还可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获取老板信息,也可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协助调查。

劳动仲裁单边终局适用于两类情况。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一制度可及时维护劳动者权益,提高仲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