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合同事务、刑事辩护
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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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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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18万属数额巨大,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从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度和获利情况。若从犯作用小、参与低、获利少,可能判三年以下;若作用极小、情节轻,有免罚可能,具体量刑由法院判定。

拿提成本身不算合伙诈骗。合伙诈骗是二人以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仅拿提成不能认定诈骗,关键看业务活动有无欺诈。若业务合法合规,拿提成是正常报酬或收益,如无欺诈的销售提成。但参与欺诈业务拿提成,可能构成合伙诈骗,要担刑责。

集资诈骗赌资45万已达数额巨大标准。司法规定,集资诈骗30万以上就属“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且数额巨大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退赃、造成恶劣影响可能从重处罚。

依据现行刑法和相关解释,诈骗二十几万属数额巨大,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并处罚金。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是累犯、诈骗手段恶劣则会从重处罚。如有自首且积极退赃退赔,法院会从轻判,有累犯情节则可能重判,最终判罚由法院依具体案情决定。

诈骗90万属数额特别巨大,按法律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嫌疑人如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案发后退赃获谅解,可能从轻处罚。若诈骗救灾款物或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会酌情从重,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