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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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进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度审核应如何处理针对没有进行年度审验的个体工商户,务必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纸质形式的年度报告,同时提交申请以恢复其正常的商业记载状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义务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年度检验期限逾期两个月并无大碍,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年度报告进行公示便可。然而,若个体工商户未能按期进行年检手续,虽然无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但仍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年度报告,同时申请恢复正常的记载状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否影响未来养老金的领取实际上并不存在影响。个人独资企业未依法进行注册或注销所带来的结果包括:1、该企业将被列入工商系统之中的“黑名单”。在此情况下,若企业仍然未能在规定年限之内对营业执照进行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自动吊销其执照,同时将企业负责人以及所有董事成员均列为“非正常黑名单”范畴内。2、即将面临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查以核实相关缴纳税款状况。

若已成功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因种种非正当理由而未能在六个月内开始营业,甚至是在正常运作状态下无法持续营业长达六个月以上者,均可由审批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如计划停止业务运营,应务必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能否进行转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若有违反此规定者,注册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并依照相应处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其违禁所得、对违规行为给予10万元以下罚金等措施;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则可判处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