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保险案件中,若保险车辆因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并非保险人全责,且超载非事故主因,同时事故另一方也需担责,则保险公司不能以超载为唯一免赔理由拒绝赔偿。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应综合考虑各方责任,公正、合理地处理赔偿事宜,确保被保险人权益得到保障。

在交通事故中,超速导致的车损,保险公司通常负责理赔,因超速不在责任免除条款内。但需注意,免赔情形包括无照、酒驾、证件未年检、地震损失、精神损害及车内物品撞击等。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针对车辆超载事故,保险公司虽常理赔,但不承担绝对责任。部分险种虽未明拒超载,但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此类请求。如涉及车上人员责任险,超载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依据超过额定人数拒绝理赔。

车辆超载导致的交通意外,通常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但以下情形除外:超载引发的损害、违规操作或驾驶者故意行为、无有效保险或驾驶证等。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视情况而定。若驾驶者已购买交强险,需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保险公司会依法理赔。若还投保了第三方保险,理赔则取决于具体保险规定。但现行法律未明确超载可作为免赔理由。因此,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