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当债务人下落不明并且其名下并无可供强制执行的资产时,债权方则有权向法庭请求宣告该债务人失踪。一经法庭正式宣告债务人失踪后,债权方可依循法律规定对债务人名下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算,所获清算收益便可作为偿还欠款之用。若债务人名下财产无法彻底清偿全部债务,债权方亦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款,通过其他法律手段寻求进一步的救济措施,如申请启动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程序等。

若被执行人经查无实财可供执行,以致其无法完全履行法院的裁判结论时,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录之中,并且会适时地暂缓执行程序。然而,一旦被执行人有了实际的执行能力,那么原有的裁判结论仍需继续执行实施。

如果被执行人在支付孩子抚养费时拿不出钱,那审判机关就会想办法让他给。比如,限制他高消费,不让他坐飞机、高铁这些。审判机关还会盯着被执行人的收入,一有进账,马上执行,扣下来给孩子。还有啊,审判机关会定期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看有没有新的可以执行的财产。

对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抚养费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首先,法院会对其收入进行严格监控,一旦有新的收入,就会立即扣除用来支付欠款。此外,法院还会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以确保其能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支付抚养费。同时,法院会持续跟踪其财产动向,一旦发现新的财产情况,就会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追讨抚养费。

负债人不能按时还债,申请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需要按照特定法律流程。债权人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调查被告的财产,包括银行账户等,对查明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用于清偿债务。总之,要依法依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