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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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权人遭遇债务人拖欠款项且无法寻觅对方行踪者,可依法将债务纠纷诉诸于法庭,以获得合理解决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如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之情况,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公告方式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而在被告接到传票后,倘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则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做出缺席审判裁决。

答案是肯定的。借款人去世后,债权人可追究其配偶的债务责任,因债务视为夫妻共同承担。若能找到借款人遗留的财产证据,也可将继承人列为被告,要求偿还债务。继承人若愿偿还,需先缴税费,再履行义务。但偿还总额不得超过遗嘱实际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部分则无需多虑。

针对该问题,答案因具体情境而异。一般而言,违约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若借款担保期限已过,处理如下:如保证人提供一般保证,且债权人在保障期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无需再承担责任;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债权人在保障期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亦无需再担责。

针对该问题,答案因具体情境而异。一般而言,违约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若借款担保期限已过,处理如下:如保证人提供一般保证,且债权人在保障期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无需再承担责任;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债权人在保障期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亦无需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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