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良承律师事务
陈家麟,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始终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在金融犯罪、税务犯罪、诈骗犯罪、走私犯罪、财产犯罪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承办和处理了大量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同时担任多家大型国企法律顾问。 案件代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始终全力以赴的研究证据材料,不放过每一个有利细节,整理并形成阅卷笔录、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护词等辩护材料;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始终走在委托人前面,让委托人及时了解到案件进展情况,辩护的案件有诸多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无罪等,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执业以来坚持“恪尽职守,忠信勤勉”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的办好每一个受托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庭审发挥赢得许多胜诉和当事人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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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案件的嫌疑犯在遭遇到刑事拘留之后,通常情况下将会被移送到当地看守所进行关押拘禁。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得以顺利进行,并且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而看守所则作为一个专门为被拘留或者逮捕的人员提供临时性羁押场所的机构,其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致人轻伤案件在法院庭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直接被押往看守所,尚未公布具体的羁押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禁的最长时长不能超过37天。通常情况下,在这30日内,公安局将会将此次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经过检察机关的仔细审查并批准之后再按照既定日期向权威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

在刑拘执行场所的问题上,一般是直接把嫌疑人送到当地看守所进行刑拘处理。这里要注意,“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能会被立刻送到附近的看守所关押监管。

看守所和刑事拘留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看守所的主要职责是关押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嫌犯,行政拘留者也会被临时收容。刑事拘留是一种正式的司法强制措施,适用于有确凿犯罪证据的个体。然而,看守所的羁押并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且存在阻碍诉讼的行为,如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干扰证人等,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