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补办结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9.24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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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
结婚或者
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
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
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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