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离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甲驾驶中型客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对驾驶员进行扣款赔偿处理后,2019年3月5日,甲提出辞职报告。

湖北 - 恩施 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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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恩施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82条!

2021-04-07 20:3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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