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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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卷烟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合法卷烟生产企业的声誉和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司法裁量通常会根据犯罪情节及社会影响来进行判断。 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比如销售金额超过了200万元,那么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相应的罚金。如果情节相对较轻,比如销售金额较低或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 总之,生产、销售假冒卷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情节轻重,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假冒卷烟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专利法规,擅自使用他人专利进行非法盈利,扰乱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其犯罪构成涉及客体上对专利管理秩序和个人知识产权的双重侵犯;客观上伪造通过审批的专利证书,情节严重;行为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涉及单位时对单位罚款并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主观上需有明知故犯的故意。疏忽大意不构成此罪。

假冒专利罪追诉期限是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立案标准如下: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立案标准如下: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