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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时间:2024.10.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54人
律师解析:
不是必须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法律并不强制。如果需要办理公证的,应依法向管辖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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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三奥律师律师

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

张孜雄作为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担任主任律师,主要负责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 民事案件中,张孜雄律师在劳动、工伤、债权债务、特许经营、加盟等方面的法律诉讼,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业界颇具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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