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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法规的内容

时间:2024.09.21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106人
律师解析: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土地流转是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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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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