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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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担责的赔付流程:先由保险公司核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并赔付;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按责任认定书中的过失程度和过错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是一万元。超出部分,则由双方平均分担医疗费。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担责的赔付流程: 先由保险公司核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并赔付;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按责任认定书中的过失程度和过错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若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相等,先按交强险条款赔偿。若额度不足,双方均为机动车,则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对于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按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责任;若一方全责,则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