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
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但承包人可以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
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土地被征收,属于不可抗力,合同的履行就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就只能解除合同,也只能解除合同。但因
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积极
赔偿。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有:
(1)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
无效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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