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刑法体系中,没有独立的“短信威胁恐吓罪”。短信恐吓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通常只涉及治安处罚。然而,如果恐吓行为频繁且恶劣,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或导致受害者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干扰其工作或生活,警方将依法立案调查。

现行《刑法》中没有发短信恐吓罪,但如果影响到人身安全的话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通过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一般两次就可以。短信恐吓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能。电话恐吓,已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当事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报案的。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若情况属实,行为人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会涉嫌寻衅滋事罪。

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能否立案要根据情节而定。需要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遭到别人的恐吓时,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第一,搞清楚威胁我的人是谁;第二,对方恐吓原因;第三,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