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达而成(平凉)律师事务所
张宁律师目前担任甘肃达而成(平凉)律师事务主任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业务范围:婚姻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在代理的诉讼案件中,能够为客户进行周密的诉讼策划,制作详尽的法律文书,以达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在非诉业务中,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目前现担任政府部门、国企、中小企业等多家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婚姻纠纷、经济纠纷、劳动纠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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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的种类在现行刑事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法院确定判处支付罚金,那么罚金的数额通常都不会低于一千元。若是对我国附加刑包括哪些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有哪四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在我国刑法的附加刑有哪些,需要结合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属于外国人的,还可以对该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具体的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可以参考下文。

我国主刑和附加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等。像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这都属于很常见的附加刑,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对犯罪分子单独判处附加刑。

我国赔偿经济损失是不属于附加刑的。在我国的刑事处罚以及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中,罚金是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我国的刑事处罚中的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罚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处罚的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