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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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质押是否具有合法性在实际情况中,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权并不能用于质押,因为在此阶段,作为股东的投资者尚未履行出资义务,进而也就不具备处分该股权的法定权力以及分享利润的合法权益。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未经依法办理质权登记手续,质押关系无法得以确立;而若欲解除已设定的质押关系,同样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股权质权的实现赋予质权人在债务未偿时优先受偿的权利。合法有效的股权质权在债权逾期未偿时可被行使,即使部分偿还未清。若股权价值减损且无补充担保,质权人有权提前实现。通常,股权质权通过折价、出售或拍卖方式实现。

质押的股权变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变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股权质权的变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折价偿还债务、公开出售和精心筹备的拍卖活动。然而,由于股权这一质权所涉及的物品具备了其独特的特征,因此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也呈现出其本身特有的方法与特点。当股权质权得以成功实施后,最终会引起股权的转让现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股权质权的实现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