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有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继承人得用他们拿到手的钱去还那些应该给政府交的税还有其他主动借出的债什么的。这个法律规矩就是说,你要是继承了遗产,就必须用这些东西去还你父亲或者母亲的帐。但是,还账的金额不能超过你手里所有的遗产。比如说,如果你继承到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就可以选择不还那些比你继承到的遗产还要多的债。当然,如果你选择不要这份遗产,那你也就不用管你父母的债了。

这个问题,就要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说的,他们也只能用继承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债。但如果他们没继承到遗产或者选择不要遗产,那他们可能就不用还债了。所以另一半到底要不要还债,就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还债责任。

夫妻俩是能互相继承对方遗产的。就是说,如果哪天借债的那个人死了,他/她的另一半就成了法定继承人,这样就能分得一部分财产。如果这人死前还有些遗产,而且里面还包括了需要用来还债的钱,那这个继承过来的伴侣,其实可以通过这些遗产来完成还债任务的。但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遗产在分配之前,继承人要明确表示到底是要不要继承的。

当你成为别人的继承人时,你得按他们欠下的那堆债去还钱,关键是拿出的钱不能超过你能继承到的那些东西的真实价值。比如说,如果人家欠了100元,可是你手里只有50元,那就只能还50元咯,多出来的50元你就不用管了,除非你自己愿意掏腰包。所以,如果你是那个继承者,你就得按照你继承到的财产的实际价值来还你爸爸妈妈或者其他亲人欠下的债。

别急,咱们有法律依据。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如果这个欠债人有遗产的话,那他的继承人就要用这些遗产去还他生前应该交的税和欠下的债。但是,如果他的配偶作为继承人,自己主动放弃继承权,那就不用管这事儿了。但如果配偶还是要继承遗产,那他们就得在继承到的遗产里头把这笔债给还上。如果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配偶也可以选择只还那些遗产能覆盖掉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