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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吗

时间:2024.10.0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96人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其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全部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还款义务,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事后有权利向对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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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峰律师

云南唐律律师事务所

云南唐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建造师,专业、负责、实操经验丰富。主要擅长 建筑工程类、债权债务、公司法律顾问等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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