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
张殿军,法律硕士,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会计资格、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等资格证书,曾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习,沟通与执行能力兼具。谙熟民法、公司法,在担保物权领域有着深入的理论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企业重大交易合规、权利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法律纠纷解决等实务方面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在争议解决(诉讼仲裁)、民商经济纠纷、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等法律领域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深厚,知识结构完善。 部分业绩 ·某某信托有限公司(央企子公司)与乐陵某某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执行案; ·某某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国企)商标维权项目; ·安徽某集团有限公司(国企)与张某某、安徽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山东某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企)与北京某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纠纷案; ·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企、上市公司)与桑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山东某某有限公司(国企)与山东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青岛某某有限公司(国企)与青岛某某有限公司、青岛某某有限公司、王某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山东某某咨询有限公司与济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 ·山西某某有限公司与柳州某某有限公司、山东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诸某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广州某某服务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邹城市某某有限公司与邹城市某某有限公司、胡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 ·中国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陈某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袁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 ·杨某某、叶某某等与邓某某、邵某某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 ·赖某某与丁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孙某某与孙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刘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谭某某与黄某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宋某某与陈某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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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签了份儿无效的借款合同,那你就得找法院来帮你看看咋解决。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说的,如果你做的事儿被判定为无效、被撤了或者根本就没效,那你因为这个事儿得到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照市场价格给人家补偿。如果是有人犯错了,那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事儿受的损失;如果大家都有错,那就得自己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则其自成立之时起即丧失了法律效力。对此,第一百五十七条均有明确界定,如当事人因无效行为获取的权益应全部退还,无法归还或无实际需要的款项应按照适当比例进行补偿。对于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其将负责赔偿受损害方因该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若双方均存在责任过失,应按各自对应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对应的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效力的确认与否定主要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负责。当一方申请合同无效时,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判断。若合同违反国家、集体或公众利益,且请求权主体不明确,法院可主动介入,宣布合同无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合同无效由谁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