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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移交保证金等形式作担保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时间:2024.09.23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82人
律师解析:
债务人移交保证金等形式作担保可以优先受偿。
金钱作为特殊的动产质押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双方当事人要签订质押合同,有将金钱作为质押的意思表示;
二是要对质押物的金钱进行特定化,并移交债权人占有。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保证金可以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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