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谦初律师事务所
太智斌律师,38岁,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执业于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二十年老牌大所)。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太智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热心、细心、耐心的敬业精神,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承办的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太智斌律师坚信,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但公正并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全力以赴的争取,律师的第一使命是确保每个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对待,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依靠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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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了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2、主要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1、侵犯了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2、主要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1、侵犯了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2、主要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行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