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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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父母双亲不幸离世,涉及到的农田归属问题,首先应遵循其生前立下的遗嘱,依照该份遗嘱进行合法的继承或遗赠处理;若无遗嘱存在,则遵照法律规定,将农田田产归属于其配偶、子女与父母等亲属享有权益。然而,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因承包人离世而导致其所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其所拥有的农田田产并不允许被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若父母双亲不幸离世,涉及到的农田归属问题,首先应遵循其生前立下的遗嘱,依照该份遗嘱进行合法的继承或遗赠处理;若无遗嘱存在,则遵照法律规定,将农田田产归属于其配偶、子女与父母等亲属享有权益。然而,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因承包人离世而导致其所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其所拥有的农田田产并不允许被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如存在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无,则由第二顺位继承。此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或缺乏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分得部分遗产。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如存在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无,则由第二顺位继承。此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或缺乏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分得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