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
陈沁怡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无锡市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自入行以来,其尤为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陈沁怡律师法律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近百起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近段时间,除在无锡地区职业外,也拓展了周边地区的工伤、劳动案件处理经验,代理案例:张某与江西煌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赔偿纠纷案,切实保障该案件胜诉与赔偿款项及时到位,为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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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匹配的行为有效,其他需经法定代理人许可或追认;无权代理人在未获委托方确认时签署的合同对委托方无效;无处置权人擅自处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同样不具备约束力,除非事后得到权利人认可。

无权处分合同并非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取决于权利人(合同当事人)的追认。未经追认前,合同效力悬而未决。相对方有权通知被代理人三十日内决定追认,否则合同无效,不具约束力,相对人可索赔损失。

效力待定合同非无效,指已成立但需补正生效条件的合同;无效合同则违反法定有效条款,即使双方同意也具法律效力瑕疵。两者区别在于效力状态和补正需求。

效力待定合同经权利人确认后生效,可转为不可撤销的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合同需归还利益财产,无法恢复则折价补偿。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撤销导致的损失;双方过失按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不构成违约方的抗辩理由。履行抗辩权主要包括拒绝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和瑕疵履行四种,这些权利的行使与合同效力待定状态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