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主体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因
保证而承担的
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
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
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
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
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
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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