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犯传播淫秽
物品罪,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本罪主要表现为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是使淫秽物品流散于社会。这里的社会非指全社会范围内或在整个国家、某个地区的广大范围内,而是公共场所或公众得以进入之场所。换言之,其所传播或企图传播的对象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但不具有牟利目的。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例如,出售淫秽的书刊、画报、录像带,收费放映淫秽录像的,应该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刑,不能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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