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诉讼是因
民事纠纷产生的,不涉及到
刑事犯罪,所以不能附带
刑事诉讼。如果因
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
附带民事诉讼。
2、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
民法院受理
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
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
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
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
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
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符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
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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