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间车辆更名后是谁的名字所有权就是谁的。
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车辆,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各占一半。夫或妻一方愿意把车辆变更到另外一个人的名下,在
机动车这个手续里面我们称为变更登记,不是转移登记。
确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待分割车辆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
协商一致后,由人
民法院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再对分割的方式进行调解或判决。
二、若双方无法就车辆价格协商一致的,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机动车的价值进行鉴定,然后以评估的结果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确定完车辆的价格后,即可对车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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