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
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讯问应当如实记录。讯......
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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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部分刑事案件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和解程序解决,司法机构在此过程中起调解引导作用。但需注意,过去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不适用此调解程序。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确保了司法公正与秩序。在调解程序适用时,有助于双方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司法资源消耗,同时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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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刑事案件时,常因耗时过长导致证据不足,这对嫌疑人或被告较为有利。若缺乏确凿证据,法院应判无罪。若案件未立案且超出追诉时效,应停止追究刑责。这样既能保障司法公正,也能避免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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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证人证言出现前后不一致,法庭需深入分析和判断,涉及多种情况下的采信原则。应掌握并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寻找证言分歧原因;其次,审查证言与其他证据吻合程度;最后,确认证言客观性和可采性。不可轻信单一证言,需评估背景环境、外部压力和其他因素,分析改变理由和与其他证据的相符程度。出庭证词须经庭审质证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无法辨别真伪时,不予采信。对于互相对立的证言,应审查可信度和与其他证据的印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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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追诉时效根据持续时长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并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延长。数罪并罚时,各罪名追诉时效需独立计算。追诉时效自犯罪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一旦犯罪发生,相关的追诉时效即开始启动,而时效的长短则根据犯罪的持续时间来确定。这一规定确保了司法公正和效率,同时也给予了犯罪者一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