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
贾丹丹律师,湖北咸宁籍,毕业于武汉大学,北京市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四级律师。具备八年法律工作经验,执业至今,办理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辩护案件,其中包括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行政诉讼等。具有完善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独特的辩护思路,业务技能精湛。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解四方忧,兴百家业 服务宗旨:诚信、优质、高效、敬业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建筑房产、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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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贩卖公民个人资料构成侵犯个人资讯权益犯罪,常见于非法获取数据。一旦罪名成立,将依据情节施以法律制裁: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者,则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虽然没有“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专门罪名,但非法贩卖个人信息会被视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处三年至七年徒刑。在职人员或机构违规泄露个人信息将加重处罚。构成要件包括: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秩序稳定,通过非法手段大量获取,主体可为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需有故意。

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初犯将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如致严重健康损害,刑期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不变。若致人死亡或情节恶劣,同等级别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刑罚严苛。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规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非法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任何违反法规者,都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