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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呢?

时间:2025.05.1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
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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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乃乐律师

江西秦风(乐平)律师事务所

洪乃乐律师,江西秦风(乐平)律师事务所,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现就职于江西秦风(乐平)律师事务所,擅长保险合同、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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