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技术入股的股东在
公司破产后决定赔钱与否,有以下情况:
1、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仅是技术上的合伙,没有分配享受的合伙,若
公司倒闭,本人不存在需要有承担赔付的义务;
2、本人不仅是技术的
合伙人,在分配红利上也有享受权,若公司倒闭,本人同样负有赔付的义务,本人即有享受公司分红利的权利,又有共同承担公司挽危的义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按照
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
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
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
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
出资比例或
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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