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马士丹律师,现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起草审核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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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规定情形,是合法有效的。通常情况下,如果要写免责声明的话,需要符合国家规定。如果免责声明的内容,包括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或者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就没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和当事人协商,并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同时免责声明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否则该免责声明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免责声明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和当事人协商,并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同时免责声明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否则该免责声明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旨在减轻或规避合约责任的协议。但法律仅认可符合社会规范和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违反诚信原则或损害公众利益的免责规定,如涉及人身伤害或故意/重大疏忽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将被视为无效。此类条款滥用会损害对方权益,违背民法典宗旨。

免责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旨在减轻或规避合约责任的协议。但法律仅认可符合社会规范和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违反诚信原则或损害公众利益的免责规定,如涉及人身伤害或故意/重大疏忽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将被视为无效。此类条款滥用会损害对方权益,违背民法典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