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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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危险驾驶罪根据情节判刑。比如,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竞逐、醉驾、校车或客运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影响公共安全的,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同时触犯了更重的罪名,就按照较重的规定来裁决刑事责任。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达到醉酒状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者将受到刑罚,并需缴纳罚款。罚款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被告人经济能力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具体判决因案件情况而异,确保公正合理。

酒驾的判定标准是,驾驶人员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根据法律规定,酒驾者将面临暂扣驾照六个月和1000至2000元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