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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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道他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科技层面的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较为恶劣者,则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制裁,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罚金。对于所得利润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情况,通常视为情节严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式名称为“帮信罪”,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定义并设定的刑事责任定性标准。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关键在于客观评估行为人对于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实际协助程度及其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卡牌数目可视为衡量此类情节严重性的一项重要指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刑事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卡的资金流动、收益和后果等。如果情节恶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存在自首、立功或者初犯等情节,判决可能会从宽处理。

信息犯罪案件中,涉及10张信用卡的量刑要综合考虑很多方面,像是犯罪的具体细节、可能带来的危险、犯罪人认错的态度以及有没有悔改的表现。要是情节很严重,通常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还要交罚金,这能全面体现法律对信息犯罪的严惩和公正。

帮信罪涉及200张以上卡片,司法审判会考虑犯罪细节、影响和认罪态度等因素。通常,若情节是“严重”的,罪犯可能被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达到200张卡片的案件通常被视为“情节严重”,但审判结果会因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