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产生争议后,
当事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主张赠与
合同无效的,由原告承担
举证责任,原告可以提供
书证、
物证等
证据证明。
举证责任是指原、被告等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事实,在没有证据或
证据不足以证明的情况下,由谁承担
败诉责任,即后果责任。承担这个责任的当事人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通常情况下,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负担,在特殊情形下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也负有少量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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