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撤销,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撤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呢?比如存在欺诈、威胁、重大误解等情况,都可以作为撤销合同的理由。当然了,其他法律中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可以作为撤销合同的理由。

在日常生活中,以下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1.用欺骗、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3.合同含有非法目的。 4.合同履行危害公共利益。 5.违反强制性法规。 特殊情况还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强迫签订。这些情况均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区别:1、产生的原因的不同:无效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的等原因形成的;可撤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原因形成的;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规定,行为产生的财产收益需依法再分配;若合同无效因一方过失,无过失方有权基于合理合法原则,向有过失的一方寻求财产损失赔偿。

合同保全撤销条件:债务人实施涉财产或权益行为,且已产生法律效应;行为发生在债务成立后,对债权人债权实现造成实质性危害;债务人和受让人需有恶意或过失;并需符合其他特殊情况,如抵销权、代位权行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