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监督委员会监事兼业务监督部部长,具备三级律师职称。江西省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结业学员,抚州市临川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抚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学位。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案件处理,同时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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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如下所述: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严格管理秩序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其次,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第三,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签署、履行经济合同时,采用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段,企图非法获取相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至于主观方面,必须为明知故犯,并带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

对于信用卡诈骗犯罪,其成立关键不在于犯罪行为的持续时间,而是行为人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必须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且通过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从而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财产。比如恶意透支行为,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就可以认定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信用卡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意图。例如,持卡人没有还款能力却仍然大量透支,不归还欠款;或者将透支的钱款用于挥霍,导致无法还款;甚至直接逃匿、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等,这些行为都被视为非法占有,将触犯法律。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应该遵守信用卡使用规定,按时还款,避免恶意透支。

判断是否构成民间借贷诈骗,主要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借款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三是借款人是否达到法定的诈骗金额标准。如果借款人虚构用途(如治病),实际却用于挥霍或从事非法活动,获得款项后失联拒绝还款,就容易构成诈骗罪。

民间借贷若涉及虚假陈述、隐匿实情及非法占有意图,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该罪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使用虚假身份签约或无履约能力下诱使对方履行合同。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综合考量双方意图、行为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及非法占有目的等因素。一旦所有要素符合犯罪构成,民间借贷即可能被定性为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