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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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时限一般为14日,自被送入看守所算起。若侦查需要,可申请将拘留期延长至37天,但须经公安机关报检方审批,获准后继续调查,否则必须释放或改其他强制措施。若初次期限届满未获核准,拘留即结束。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时限一般为14日,自被送入看守所算起。若侦查需要,可申请将拘留期延长至37天,但须经公安机关报检方审批,获准后继续调查,否则必须释放或改其他强制措施。若初次期限届满未获核准,拘留即结束。

打架斗殴事件,无论拘留几天,通常不会留案底。若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会被裁定五至十日行政拘留,并罚款二百至五百元;情节轻微则拘留五日以下或罚款五百元以下。若涉及犯罪行为,可能需要接受最长三十七天的刑事拘留,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若确认犯罪,将留下案底。 此外,对他人实施暴力或故意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将面临五至十日拘留和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酒后斗殴触犯法律,拘役期数需视案情而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微伤害可拘留五日或罚款五百元以下;恶劣情节如团伙斗殴,可拘留十至十五日并罚款五百至一千元。具体拘役期限由公安部门根据案件情况裁定。

酒后斗殴的拘留期限因情况而异。轻微冲突未造成伤害,可能面临五日以下拘留和低于500元的罚款。若造成身体伤害,期限为五至十日,罚款200元至500元。严重情况,如攻击未成年人或公众场合滋事,期限为十至十五日,罚款500元至1000元。若涉及刑事犯罪,可能面临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7天,之后可能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