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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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结婚前购置的房产,除非明确规定为赠予或遗嘱指定个人,否则默认为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婚前取得的财产权益、生活用具、个人医疗费用和特定赠与均为个人所有。即使结婚,这些房产仍视为私产,非夫妻共有。但房主可自愿选择将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加名视为婚后共同财产的约定,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夫妻一方可在婚后将房产证上添加对方名字,象征着财产共享的承诺。只需前往房地产业交易中心,经资料审核后,获取办理号码,即可顺利进行手续。

婚前财产并非自动转为夫妻共有,受个人约定影响。有明确约定的,可转化为共同财产;无约定时保持个人所有。长期夫妻共用的婚前财产,即使未变更所有权,也可能被视为公共财产。

婚姻后房产是否共有,受多因素影响。若在婚内共同出资购买,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若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未变更产权,不论婚期多长,一般不视为共有。婚前贷款购房且仅登记一方名下,原则上为个人财产,但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有。夫妻间另有约定应从其约定。

婚姻后房产是否共有,受多因素影响。若在婚内共同出资购买,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若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未变更产权,不论婚期多长,一般不视为共有。婚前贷款购房且仅登记一方名下,原则上为个人财产,但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有。夫妻间另有约定应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