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在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并购、重组、破产清算、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自成立以来主要承办高人民法院及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安通东莞所现有员工80余人;坐拥一整层写字楼16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软硬件设施一流。 安通律师大多毕业于人大、北大、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学府,累计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已超过1000家,包括央企、政府单位、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安通律所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收购、企业合并、破产重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及企业商业模式策划等领域均有丰富实战经验。 自2017年起,安通律所每年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捐赠30万元,计划连续10年共捐赠300万元用于法学研究。 安通律所拥有一支庞大、权威的专家顾问团队,成员均为国内法学界享有盛誉、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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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提供担保时,需明确担保方式、责任范围、期限及与主债权的关联性,并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 担保合同应包括被担保债权性质、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担保方式、责任范围、期限及其他必要事项。 若合同不完善,可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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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担保是利用国家在政治、经济及对外关系上的权力,为更广泛、更大规模、更国际化的项目提供债务保障。 这种担保产生的债务被纳入我国主权外债统一管理。 财政担保是财政机构为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提供的经济支持,确保债务履行,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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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在诉讼中受时效规定约束。 担保人的法定追偿权时效为三年,期间可向借款人追偿。 若担保人偿还债权人款项时,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则无法再向主债务人求偿,亦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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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宅抵押需遵循《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民法典》规定。 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领权证,再签书面抵押合同并至专门机构登记,未登记则抵押权无效。 只有不动产权交易登记部门有资格登记。 抵押物不限制其他债权人优先权。 各地抵押登记机关由县市级以上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