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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伤如何做伤情鉴定?

时间:2025.05.09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1235人
律师解析:
被人打伤,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一、申请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或户口本;
2、伤残鉴定委托书;
3、入院记录;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病历本;
7、疾病诊断证明书;
8、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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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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