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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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1、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引侵权所获得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2、该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3、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范围后果,商标的声誉制止侵权行为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未经肖像权拥有者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是“不当利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典》有相应法规应对。不当使用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种。不能误以为非营利或经同意就可随意使用,这侵犯了公民的肖像专属权。无论何目的,如复制、传播、展示等,都必须先获得本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售卖正品产品不涉及商标侵权。 侵权商品指未经合法授权或特殊规定的商品,如未获专利、著作权或商标授权的产品。 商家若明知销售侵权商品,应停止侵害并赔偿;若不知情,虽可能构成侵权,但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确保销售正品是避免商标侵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