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诉讼费用由
败诉方负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第
一审案件受理费、第
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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