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5.05.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95人
律师解析: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1、犯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的,则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曲沫律师

天津佳启律师事务所

天津佳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事务各类纠纷、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不当得利返还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经济及民事领域。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