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兵兵律师简介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陈律师的执业理念融合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 陈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并拥有八年的从军经历。在部队期间,他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不仅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还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在执业实践中,陈律师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例如,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陈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 陈兵兵律师以其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了广泛赞誉。他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宗旨,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如果您正面临法律挑战,陈律师将以其丰富的经验和真诚的态度,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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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害的民事赔偿金没有固定标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护理、误工、交通以及住院伙食费等。医疗费通常根据医院提供的凭证和病历诊断来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进行评估。也就是说,赔偿金额主要取决于实际的损失和具体情况。

刑事拘留的时限通常可长达37日。这个期间涵盖了公安部门的侦查拘留期(最长可以达到30日)以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可达7日)。若在此37日内未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或判定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话,则应当将其予以释放。

已满十六岁之龄者若实施斗殴行为致他人遭受轻伤,将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和量刑。依据我国刑法之规定,凡年满十六岁以上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仅在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罪行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接触冲突导致轻微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肇事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制度,同时也需对受害者提供赔偿款项。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或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将面临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惩罚,以及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的罚款金额;若情节相对较为轻微,则有可能被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期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冲突中的一方仅受轻微伤害另一方毫发无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探讨在涉及双方冲突和斗殴事件中,若其中一方仅遭受轻微程度的人身伤害且无法达成调解共识时,建议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纷争。而在这种情况下,须依据相关法规对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其次,当两位当事人之间发生冲突导致另一方遭受轻微程度的人身伤害时,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行为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