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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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通常应在拘留之日起三天内提交批准逮捕的请求,然而在特殊情形之下,这一时间可以延长至七个自然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中,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在这段时间之内,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当事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至于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将取决于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在决定是否允许取保候审时,必须依据相应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量,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者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所涉嫌罪行的整体恶劣程度等等诸多方面。

在刑事拘留阶段,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批期限,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天数。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检察院及法院各相关机构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否决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是否获批,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犯罪嫌疑人可能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

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涉入新的违法行径,例如实施暴力行为,便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置。一般来说,对于情节较为轻微者,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5至10日;若情况严重,则可能长达15日之久。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身处于取保候审阶段,针对此种新的犯罪或违法行为,依旧会严格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

据规定,对于刑事拘留后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审批通常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司法部门收到申请后,有责任在3天内决定是否批准。若不批准,要告诉申请人结果,并说明不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