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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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公司的过程中,并不一定必须要有两位或以上的股东参与。实际上,仅有一位股东亦可完成该项任务。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无法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具有明确的区分界限,那么他将被要求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是否必须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能将股东的股权转赠给父亲鉴于股权赠与实际上相当于股权转让,因此需获得其他股东超过半数之同意方能实现。在此期间,其他持有相同份额股权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第7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得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皆可自行协商决定是否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是股东么在本质上,发起人并不等同于股东,只有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的那一刻起,才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创办的股份有限公司,每个发起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自己可以承担价值公司章程中所规定其应认购的比例股份。

公司设立并非强制要求股东协议,但需遵循法规进行。流程包括:准备设立登记材料如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等;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股东人数、出资、公司章程制定、组织架构和固定营业场所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则涉及发起人人数、股本总额、股份发行规定、公司章程拟定与批准、专用名称及标准化组织架构,以及注册地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并不一定要求至少两人。实际上,一位投资者也可以依法设立公司。然而,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那么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单一股东的存在,但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以个人财产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