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兵兵律师简介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陈律师的执业理念融合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 陈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并拥有八年的从军经历。在部队期间,他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不仅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还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在执业实践中,陈律师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例如,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陈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 陈兵兵律师以其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了广泛赞誉。他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宗旨,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如果您正面临法律挑战,陈律师将以其丰富的经验和真诚的态度,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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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需要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一般是由执行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再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就会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满,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措施并非定罪依据,需要综合考虑司法判决、企业规章等因素。如果劳动者终审被判无罪,或者其罪行与职业无关,且企业规章没有相关规定,通常不会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不会自动失效。而是需要公安机关通知决定机关,由他们决定是否继续采取这一措施。在做出决定前,还需要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是否继续有效,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来确定。

取保候审的规定表明,它并没有自动解除的程序。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十五天,相关机构须向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提交书面通知。接着,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相关法律关系不会自动解除。一般来说,执行机关需在期限届满前15天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经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那么就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