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坏铁路设施罪
立案标准: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
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至终点车站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法律依据:
《铁路法》第六十一条
故意损毁、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路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八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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