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官东旭律师,男,汉族,1992年生,河南平舆人,2015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朔风刑辩团队资深律师,官东旭律师团队负责人,刑事合规研究中心委员,企业法律事务专委会委员。官东旭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团队成员协助办案,在全国各地办理过众多刑事辩护案件,长期从事刑事司法(辩护)工作,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规律、诉讼流程十分熟悉。善于将刑法理论、程序法规定与辩护技术相结合,在个案办理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多个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了不捕、不起诉、从轻判处、宣告缓刑等辩护权利。始终秉承敬业、专业、高效、主动、规范、忠诚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向客户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的高端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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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设立注册登记证明、公司章程文本、出资意向文本等材料。2、提供被控告人身份证明材料。3、提供相关的照片或实物。4、提供被控告人未交货币、实物、未转移财产权或证明被控告人抽逃出资金额巨大行为、证明嫌疑人后果严重行为、证明行为人其他严重情节行为等相关材料。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况,而无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只要纠纷所涉及的利益是股东的利益,即可提起违约之诉。